【賄賂懲教】鰂魚涌槍殺案女子涉30萬賄懲教主任 證人指被告曾稱想患「一個可令自己離開監獄的病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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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布時間: 2023/06/29 14:46

最後更新: 2023/07/12 16:5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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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級懲教主任蔡小嫻今出庭作稱。(陳曉欣攝)

2018年鰂魚涌公園槍殺案,女子詹心桀開槍擊斃二姨和四舅父,其後被裁定謀殺罪成囚終身。詹涉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時,向懲教主任提供30萬元的賄款。詹否認1項向訂明人員提供利益罪,今(29日)於屯門裁判法院開審。懲教主任供稱被告案發前曾要求她提供協助,並稱「想坐醫院令」、「想坐幾年就可以走」,並指被告曾稱想患「一個可令自己離開監獄的病」,擔心重回大欖便會死在那裏。

被告詹心桀(48歲,無業)被控於2021年11月6日,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而向高級懲教主任蔡小嫻提供30萬元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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被告今穿粉紅色恤衫應訊,由4名懲教人員看守,在審訊其間常眉頭深鎖。

精神科醫生鄧宛兒出庭解釋其為被告撰寫的精神科報告,提到被告就謀殺罪被定罪前,於2020年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還押期間,曾吞牙刷自殺不果,按受治療後有改善。報告續指,被告曾割腕及用頭撞牆自殘,獲處方藥物後反應良好,沒有副作用。

鄧稱,雖然被告為人敏感、固執,但沒有嚴重精神病如思覺失調。鄧判斷被告案發時沒受人格障礙或藥物影響,記憶力正常,不會沒意識地說話或行動。

高級懲教主任兼精神科護士的蔡小嫻供稱,案發當日被告在房間呼喚她,稱「蔡姑娘,我俾30萬你」,但被告沒有作解釋,蔡則指不會收被告的錢。

蔡供稱,事後回想被告曾於案發前1年,曾叫她提供協助。蔡憶述被告曾稱「想坐醫院令」、「想坐幾年就可以走」

控方引述護理紀錄,蔡確認自2020年3月至案發前,被告持續情緒不穩,每月多次叫嚷不想重回大欖懲教所,威脅若被轉介大欖會自殘。蔡又指,被告稱想患「一個可令自己離開監獄的病」,擔心重回大欖便會死在那裏。

聆訊明(30日)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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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